妊娠期梅*指妊娠期发现的梅*螺旋体感染,可在妊娠前及妊娠过程中发生,其严重性不仅危害孕妇的健康,还可以通过垂直传播感染胎儿,造成胎儿先天损害。

苄星青霉素是治疗梅*的首选推荐药物,近日,有一产科医师咨询,妊娠期梅*,苄星青霉素不可及,可用什么药物替代呢?那首先来了解一下临床上可用于治疗梅*的药物,主要有以下四类:

一、青霉素类

青霉素可以通过胎盘屏障且对胎儿无*副作用,是公认的最有效治疗药物,迄今尚未发现具有临床意义的耐青素梅*螺旋体菌株。胃肠外青霉素G是治疗各期梅*的首选方法,无论梅*患者是否妊娠,青霉素均为标准治疗,患者是否妊娠也并不会影响青霉素的治疗效果。

苄星青霉素只能肌内注射,因为静脉使用会引起心脏骤停和死亡。肌内注射苄星青霉素后,能产生可检测的血清浓度长达30日。

年9月世界卫生组织(WHO)发布的妊娠女性梅*的筛查和治疗指南指出,与普鲁卡因青霉素相比,更推荐苄星青霉素。

我国梅*、淋病和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诊疗指南(年)推荐对妊娠期新诊断梅*及有既往梅*感染证据的孕妇,应予苄星青霉素万U分两侧臀部肌内注射,每周1次,共3次。

1苄星青霉素不可及时

对无青霉素过敏,但无法获得苄星青霉素需要替代方案的患者,Uptodate提出可采用口服阿莫西林联合丙磺舒(阿莫西林3g+丙磺舒mg,口服,均一日2次,持续14日);然而,这种方案除需要应用丙磺舒外,还需长期口服用药。

2青霉素过敏时

青霉素过敏患者的用药选择尚不明确,包括:

青霉素过敏试验和/或青霉素再激发;

如果过敏检测呈阳性,则采用青霉素脱敏治疗;

使用替代药物,治疗后密切监测。

在我国,许多患者所说的青霉素过敏,多数仅是皮试阳性,但是青霉素皮试有近半数为假阳性,且特异性IgE抗体可随时间衰减(半衰期10~d)。

发生速发型过敏反应者50%在5年内不再过敏,80%在10年内不再过敏,这些患者今后仍可重复青霉素皮试、评估能否应用青霉素类药物。故医师应该首先探究其过敏史可靠性,必要时重作青霉素皮肤试验,不能随意排除青霉素治疗方案。

二、四环素类

指南对于非妊娠患者青霉素过敏的情况,推荐多西环素作为一线替代药物,mg口服,2次/日,疗程依据梅*的不同类型有所区别。

但是四环素类可透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沉积在牙齿和骨的钙质区内,引起胎儿牙齿变色,牙釉质再生不良及抑制胎儿骨骼生长,该类药物在动物中有致畸胎作用,因此妊娠期妇女不宜应用。

同时妊娠期妇女对四环素的肝*性反应尤为敏感,应避免使用此类药物。

三、头孢菌素类

我国梅*、淋病和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诊疗指南(年)指出孕妇如对青霉素过敏,目前尚无最佳替代治疗方案。

研究显示头孢曲松可用于治疗孕妇梅*并能阻断胎传梅*,因此可在无头孢曲松过敏史的情况下谨慎选用头孢曲松,但要注意与青霉素可能的交叉过敏反应。而年昆士兰临床指南不推荐头孢曲松。

由于头孢曲松方案的临床研究资料有限,故其最佳剂量和治疗持续时间尚未确定。一般推荐1-2g/d(肌内注射或静脉给药),治疗10-14日。如果使用头孢曲松,Uptodate一般倾向于采用静脉给药而非肌内注射,因为后者通常较疼痛。

四、大环内酯类

WHO指出如苄星青霉素或普鲁卡因青霉素无法使用,指南建议谨慎口服红霉素mg,每天4次,持续14天,或口服阿奇霉素2g。

但是由于我国梅*螺旋体对大环内酯类药物普遍耐药,因此必须在确保无耐药的情况下(如对梅*螺旋体耐药相关基因进行检测)才使用红霉素治疗梅*,且在治疗后应加强临床和血清学随访,其婴儿出生后也要进行评估和治疗。在停止哺乳后,要用多西环素复治。

红霉素不能通过胎盘,因此对胎儿无治疗作用。由于曾有大环内酯类药物的耐药性导致治疗失败的报道,故仅应在其他药物不可用的情况下才使用阿奇霉素。

小结:

综上所述,妊娠期梅*,苄星青霉素是首选的治疗方案,用于治疗非妊娠女性梅*的非青霉素抗生素治疗方案或属于禁忌(如四环素),或缺乏充分的有效性数据(如头孢曲松),或不能完全通过胎盘屏障因此不能治疗胎儿(如红霉素、阿奇霉素)。

因此这些方案不推荐用于妊娠女性。只有当没有青霉素或青霉素过敏患者不能脱敏时,才考虑使用非青霉素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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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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