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井的ldquo玄学rdquo
点击上方“辛香兰”→点击右上角 “…”→点击设为星标☆, 这样你就能第一时间收到推送啦。 前天,林斌生的那口八卦井被打开了。 里面是取水泵。昨天,寺庙的人也回应了,我本以为,水井疑云算是过去了。可还没完。 1--- 1 1 编故事骗人,咋这么遭人恨? 昨天,寺庙的居士回应说:水井正常在用,里面是水泵,林生斌捐了钱,井是庙里人建的。 我就想了,咋还有人非要信锁*井之说呢? 你说八卦玄学那是道教的事情。 去佛寺搞道教的道场???……啊……这…… 完了, 这事儿还是和尚帮忙搞的??? 这故事编的,搁这儿骗谁呢呀? 这边咱放开林生斌那个烂人先不讨论,我就忒烦这个编故事骗人的人了。 提高点防骗技能,人生漫漫才能一帆风顺不是吗? 我就是提醒大家不要上当!结果,好么,一堆人来喷我。 我想说:“如果你总是在喷一个没拿一分钱,一直在说实话的人,那么,也许你以后再也听不到什么实话了。毕竟,在你看来,编出来的故事,比较好听,不是么?” 2--- 2 1 没完没了的自证 说老实话,当时听到水井的故事,我第一反应就是:“打开看看不就完事儿了。” 事实证明,我太嫩了。 我tooyoungtoonaive了。 这不都打开了吗?结果你猜怎么着? 下面一堆留言呀。 “你再把水泥封层打开!” 好么,打开之后呢? “往下深挖!” 再之后呢? “东西早被人拿走了!” 再之后呢? “他们在联合作弊!他们作假了!” 再之后呢? “他心里就是这么想的!” …… 自证一旦开启,永远不会结束。每一个恶意的推定,你都要费劲心力去自证。 所以,法律中规定了举证责任在哪一方。除了少数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一般来说:被告人既不承担证明自己有罪的责任,也不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 3--- 3 1 六爷、小三子、女巫案 为什么被告一般不需要自证无罪呢? 在《让子弹飞》这部电影中,有这样一个桥段。 说电影中的六爷吃了一碗凉粉,可是掌柜的非要收两碗的钱。可是凉粉已经吃到肚子里呢,怎么证明自己没有吃两碗凉粉呢?六爷把自己的肠子划开,把肚里的凉粉放进碗里,正好是一碗。 掌柜相当于原告,六爷相当于被告。你让被告怎么证明自己无罪?又或者被告有无义务证明自己无罪? 再有,即便自证成功了,然后呢?你胜利了。你会收获胜利的快乐吗?不会。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后,你也只会收获落寞的散场与遗忘。 再有金庸的《雪山飞狐》中也有一段。 恶霸凤天南为了霸占农户钟阿四家的一块地皮给七姨太修建阁楼,故意把鹅毛丢到钟阿四家的地里,污蔑他的两个儿子,小二子和小三子偷了他的鹅,还把钟阿四抓了起来。 钟四嫂知道自己家里虽然穷,但是儿子却很乖,肯定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于是叫了左右乡邻,一齐上祖庙去,当着北帝爷爷的石像,磕头说道:“小三子只有四岁,口齿不清,一直在说:‘吃我吃我’。但他绝不会偷鹅吃鹅。小妇人一家横遭不白,赃官受了贿,断事不明,只有请北帝爷爷伸冤!”说罢,拿出利刃,直接剖开了小三子的肚子,鲜血溅满了神像前的石板。 可怜那孩子的腹中,全是一颗颗螺肉。原来家里没有什么吃的,小二小三哥俩就跑去田里抓田螺,吃螺肉。螺肉很硬,小三子嚼不动,一颗颗囫囵吞了下去。剖开肚子,螺肉都还在腹中。 钟四嫂至此也疯了。 无独有偶,以上两件事,还都只是故事,并非真事。但从年延续到年,曾经有一场实实在在的迫害“女巫”的恶潮,席卷欧洲年。良家妇女一旦被诬为“女巫”,立刻被斩首示众,然后焚烧尸体,刀下冤*多得难以统计。 年,美国马萨诸塞州塞勒姆镇也发生过历时一年之久的女巫审判案。 被怀疑与魔*签订契约者,要经受火烤、针扎、水浸等方式来验证自己无罪。而很多被怀疑的对象,因为害怕经受这样的折磨,都自认了罪状,并开始大肆揭发“同谋”以期免罪或减刑。 有一位叫吉尔斯?柯莱的八十岁老人拒不认罪,因此被判定藐视法庭,根据中世纪英国法律,可以被判处peineetfort的惩罚,即用巨石压身,吉尔斯?柯莱被巨石压身两天后才身亡…… 塞勒姆案中,被告及证人的坦白、互相揭发和道听途说都可以作为证据。逼供是塞勒姆审巫案失控的主要原因。 塞勒姆案给了所有人一个严重的教训:只有经过一定程序认定的确切无疑的证据,方能在法庭上作为陪审团判断的依据。 无论六爷、小三子还是女巫案中的被告,都无需自证清白。 4--- 4 1 莫须有、文字狱与腹诽 我们回到最初,林生斌的案例中。林生斌的所有问题,都需要经过一定程序的确认,能够经程序认定且确切无疑,才能给他定罪。在昨天的文章中,我指出控告林生斌诈捐、税务和寻衅滋事是三个可以尝试去努力的切实的方向。 而一些喧嚣尘上的无法证实的道听途说,则需要被排除在证据之外。 比如,林生斌“也许”就是做法让妻子儿女断掉往生之路。“一”放在“生”之上,就是断掉往生之路的意思。他早就对他的妻子朱小贞没有感情了,看他的眼神,就知道。 也许有——“莫须有”,“一生”并列——文字狱,“眼神不对”——腹诽。 这边一一来解释清楚。 1、什么叫“莫须有”?可能大家都知道,岳飞就是被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害死的。什么叫“莫须有”呀?就是“也许有”。秦桧杀死岳飞的罪名就是他手握重兵,也许有可能联合金*谋反。 这些就和网络上很多人猜测,林生斌“也许有”杀死朱小贞的心思,并实施了操作一样。 但,不管这些猜测逻辑上有多顺畅,没有经过法庭的验证,都不足以给林生斌定谋杀妻子儿女的罪名。还需要更多的证据。 因为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就是说,对“有罪”的推定,我们不能说它也许存在就定罪。但“无罪”方面的猜测虽然不能给当事人开脱,但“无罪”的猜测可以找到“有罪”猜测的漏洞,给人们更多警醒。 比如,镇*井的传说出来的时候,我就在猜测,会不会有可能“童臻一生”的三点水没有了,就是不小心搞错了的呢? 因为17年《北京青年报》在报道“童臻一生”服装店的时候,也写成了没有三点水的“童”。 注意:这种“无罪”猜测不是给当事人脱罪的,因为猜测无法让人脱罪,这些“无罪”猜测只是用来对抗“有罪”猜测的,是用来对抗“莫须有”之罪的。 2、什么叫“文字狱”?文字狱就是指以附会之说定罪。 话说,雍正年间——就是《甄嬛传》里面演绎的那个雍正——大兴文字狱,民众因言获罪,文字入刑,刑诉纷起。有一个叫徐骏的官吏,牵扯进来,朝廷在他的诗集里找出了两句诗:“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办案之人附会说,此处“清风”暗讽朝廷,意思是:“清人不识汉字,没事乱翻什么书?”雍正听闻,直接下令斩首了徐骏。 那,对照着看“一生”写在一起,就是“断掉往生之路”,并因此给人定罪,是不是也很荒谬了呢? 3、什么叫“腹诽”?说的就是,对方什么都没有说,你认定他就是这样想的。 话说,汉武帝的时候,有一个酷吏,叫张汤。他策略发明了一种“鹿皮币”——就是用上林苑养的 皮做成的货币。这东西,奇贵无比呀! 多贵呢?一张40万钱——差不多和现在万人民币吧。 这东西这么贵,普通人家肯定用不起呀,就专门面向宗室王侯发行,让他们向皇上进献玉璧的时候使用,垫在玉璧下面。 而玉璧多少钱呢?几千钱——差不多和现在几万块人民币吧。 当年的财*部长颜异说,玉璧几万块,鹿皮币多万块,这不就是本末倒置吗?这下子得罪了皇帝,也得罪了张汤。于是酷吏张汤开始收集证据要搞死这个颜异,又没找到什么实锤。这个时候,有个人告发颜异和客人交谈的时候,“微反唇”——就是嘴巴动了动。 张汤马上来劲儿了,说“这叫嘴里不说,肚子里全是不满和牢骚,比明白说出来还严重!”于是,以腹诽之罪(就是指在肚子里面悄悄地谤议朝*)斩了颜异。 那,对照着看,甚嚣尘上的一种说法:“我们信不信不重要,关键是林生斌信这些*神之说,并用此来害人呀!” 可林生斌又没有告诉你他相信。于是,键盘侠又说:“他嘴巴上没有说,肚子里肯定这样想的呀!” 我去,这和酷吏张汤说的话咋这么相似呢? 害怕。 5--- 5 1 可怕在哪里? 因为我真的非常怀疑,林生斌自17年起就开始雇佣水*团队,搅扰网络舆情,疯狂攻击反对派,给自己立痴情人设。所以在三个方向中,我认为,最该严查的反倒是第三条。 因为诈捐,属于民事案件,本质上顶多让他把许诺的钱财吐出来给大家解恨。税务,属于行*违法,一般也都是追缴税金,并处罚款。而寻衅滋事才是刑诉案件,由公诉机关提起。网络寻衅滋事是事关每个网民的事情,包括在网上编个佛寺里安个道教的锁*井的故事来欺骗民众,是不是也是一种舆情的操控呢? 也许很多人并不关心林生斌如何如何,但“莫须有”、“文字狱”、“腹诽”却可能在未来给每个人带来巨大的伤害。 法律是指向未来的,而不仅仅是为了眼下惩办元凶。今天你拿这些东西给人定罪,那么,明天也有可能有人拿这些东西给你定罪。这才是锁*井“玄学”中,最可怕的地方之所在呀! 唐陈子昂说:“罚一人,则千人恐,滥一罪,则百夫愁。” 法律不是用来泄愤的,只有刑罚分明,公正无私,才能真正保护到每一个普通而又平凡的你我。 不要被网络上的言论所左右,锁*井也有可能是林生斌团队吸引火力,安全撤退的一种方式,也可能是“玄学大师”们用来敛财的一种手段。不能因为大多数人都这样说,所以便认可大多数人的说法。而要去努力靠近真相,包括有利于自己的真相,也包括不利于自己的真相,培养自己明辨真相的能力,才能保护自己,才不会轻易上了骗子们的当。 还是那句话,“是真相大于共识,还是共识大于真相???” 我认为,真相超越共识。 说实话,现实场景中的法制已经逐步完善,但互联网上的道德审判之地,却仍是一片荒蛮。 不要以为,法制是西方的发明。其实中国传统文化中,很早就有非常多璀璨的法学理论在闪光。比西方法制史早几千年。 “刑期于无刑”——用刑法去惩罚一个人的目的,是期待能够天下无讼。让人们对法制敬畏,不敢乱来,才能创造出一个平安稳定的社会。出自《尚书》——距今三千多年。 “赏罚无章,何以沮劝?”——赏和罚没有规章,用什么来禁止或鼓励别人去做?也就是我们今天说的“罪刑法定”。出自《左传》——距今两千多年。 “疑罪从去。”——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只能判定无罪。保护每一个无辜的人,不被人妄加怀疑,忙于自证。也就是我们今天说的“疑罪从无”。出自贾谊的《新书》——距今两千多年。 …… 优秀传统文化的复兴,开蒙与火种的传递,有赖你我。 锁*井的传说,放出的破坏法制的条条妄判的“巨蟒”,才是我们最应该恐惧和警惕的。 相关阅读,点击标题可见: 1、林生斌,男人需要贞节牌坊吗? 2、林生斌、镇*井、微博三蛆和三护法 3、林生斌的井,被打开了! 扫码进入粉丝群 平台专属法务 辛香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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