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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

第十二章讲的是神派遣的先知拿单提醒大卫,大卫因此悔改的内容。但是犯了罪就应该受到惩戒。扫罗王因为犯罪所以王位被废了。但是大卫的位并没有被废掉。因为神信守了他在第七章十四十五节所立的约——“他若犯了罪,我必用人的杖责打他,用人的鞭责罚他。但我的慈爱仍不离开他,像离开在你面前所废弃的扫罗一样。”那么为什么大卫犯了罪他的王位也不被废去呢?

第一:为了成就神的救赎计划。如果人一犯罪就要被废的话,那么不仅大卫所有的人都无法承受。这样的话救赎史就不得不因此而中断。因此神凭他自己的主权,推动和成就他的救赎计划。

第二:那么,神废去了扫罗却没有废去大卫,这是不是不符合神和公义呢?要知道这之所以能成为可能是因为扫罗在“律法之下”而大卫在“恩典之下”。罗马书第六章十四节说:“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首先我们来看一下什么是在“律法之下”和在“恩典之下”。所谓在“律法之下”就是说我生活在律法以下,神看我的时候要通过律法来看我。神通过律法来看人,那么所有的人无一例外地都在“罪恶之下”(罗3:9),也就是都在“审判之下”(罗3:19),其结果是最终要被“定罪”。同样的道理,所谓在“恩典之下”就是说神透过恩典来看我,那么恩典又是借着谁赐下的呢?是的,圣经说:“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约1:17)。这样,在“恩典之下”也就是说在基督之下,即在弥赛亚之约以下的意思。换句话说就是神通过十字架来看我。这样的话因为主耶稣代替我们被定罪,所以无论是谁,只要信他的名就不会被定罪。因此神不废去大卫的位也不与神的公义起冲突。扫罗王在律法之下,所以犯罪就被废弃,而大卫因着弥赛亚之约得以在恩典之下,所以没有被废弃。

故此,第十二章的主题可定为:“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在对本章的观察过程当中,你会更确实地明白这一点。因为本书奉行以救赎史观点看圣经的原则。本章将分六个单元来分析:

第一单元(1-6)行这事的人该死!

第二单元(7-12)你就是那人!

第三单元(13-15)耶和华已经除掉你的罪

第四单元(16-23)成就父的旨意

第五单元(24-25)耶和华爱他

第六单元(26-31)荣耀不要归与我们

第一单元(1-6)行这事的人该死!

“耶和华差遣拿单去见大卫。拿单到了大卫那里,对他说:“在一座城里有两个人:一个是富户,一个是穷人。”(1)

神差遣先知拿单来到大卫这里。以前神也曾派他传讲神的话,与大卫立约,说:“当夜耶和华的话临到拿单说:“你去告诉我仆人大卫说,耶和华如此说……并且我耶和华应许你,必为你建立家室。”(7:4-11)但遗憾的是神与之立约的当事人却“你为什么藐视耶和华的命令”(9),犯了罪。在此情况下神差遣先知到大卫这里来,这本身就是神的怜悯和慈悲,为要给他悔改的机会。每当神差遣先知的时候就意味着尚有希望。

拿单给大卫讲了一个富户欺压穷人的故事。他说:“富户有许多牛群羊群;穷人除了所买来养活的一只小母羊羔之外,别无所有。……有一客人来到这富户家里,富户舍不得从自己的牛群羊群中取一只预备给客人吃,却取了那穷人的羊羔,预备给客人吃。”大卫可能以为他在向王上奏有关百姓中受冤屈的人的事。所以就甚恼怒,宣告了那人死刑,说:“我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行这事的人该死!”(5)

使徒保罗在罗马书中,论到有关人类罪恶的问题时,说:“他们虽知道 神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然而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别人去行。”(罗1:32)大卫明知向穷人施暴欺压是该死的,但他却犯了与这无法相提并论的大罪。

第二单元(7-12)你就是那人!

“拿单对大卫说:“你就是那人!耶和华以色列的 神如此说:‘我膏你作以色列的王,救你脱离扫罗的手;我将你主人的家业赐给你,将你主人的妻交在你怀里,又将以色列和犹大家赐给你;你若,还以为不足,早就加倍地赐给你。”(7-8)正如以上所说的那样,如果大卫所得的,他“还以为不足”,神还会赐给他,加倍地赐给他,这就是神。之后神直接指责了他的罪,说:“你为什么藐视耶和华的命令,行他眼中看为恶的事呢?你借亚扪人的刀杀害赫人乌利亚,又娶了他的妻为妻。”(9)这不是拿单说的话,只是拿单传讲的神的话语罢了,因为一开始拿单就说:“耶和华以色列的 神如此说……”(7上)。

听了拿单的话,大卫承认了自己的罪,说:“我得罪耶和华了!”(13上)大卫的认罪虽然简短,却诚实坦白。扫罗王就没有做到这一点。扫罗在听了撒母耳的劝戒后,却拼命为自己辩解,而且把责任推到百姓身上,说:“我实在听从了耶和华的命令,行了耶和华所差遣我行的路,擒了亚玛力王亚甲来,灭尽了亚玛力人。百姓却……”(撒上15:20)。

在拿单对大卫的劝戒中,应该特别引起我们注意的一部分就是“只是你行这事,叫耶和华的仇敌大得亵渎的机会”(14上)。圣经说:“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们受了亵渎,正如经上所记的。”(罗2:24)。这正与主耶稣所说的“愿人都尊父的名为圣”恰好相反。

惩戒与责任

因大卫犯罪,引起了两个问题,一是惩戒,二是为罪应负责任,关于为罪负责任的问题我们将在下一单元涉及到,本单元我们只讨论一下由罪带来的三种惩戒:①刀剑必永不离开你的家;②我必从你家中兴起祸患攻击你;③我必在你眼前把你的妃嫔赐给别人,他在日光之下就与她们同寝。这就是神按照他的约“用人的杖责打他,用人的鞭责罚他。”(7:14)。

这里我们要注意受惩戒时的两种不同的认识和反应。第一,圣经说:“我儿,你不可轻看主的管教”(来12:5上)。“轻看”也就是指认为这事是偶然临到自己头上的,那些顽劣之人或者不信之人最容易作出这样的反应。但神本主义思想中不存在偶然这个词。第二,圣经说:“被他责备的时候,也不可灰心”(来12:5下)。“灰心”是说好像自己完全被神弃绝了似的,感到一种挫败感。相比之下有信仰的人反而更容易产生这种反应。不管怎样,轻看神的管教和受到管教时灰心,都不是应有的正确姿态。大卫说:“因我所遭遇的是出于你,我就默然不语。”(诗39:9)先知弥迦说:“你们当听是谁派定刑杖的惩罚”(弥6:9)。希伯来书的作者说:“惟有万灵的父管教我们,是要我们得益处,使我们在他的圣洁上有份。凡管教的事,当时不觉得快乐,反觉得愁苦,后来却为那经练过的人结出平安的果子,就是义。”(来12:10-11)

第三单元(13-15)耶和华已经除掉你的罪

“拿单说:“耶和华已经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于死。”(13下)

大卫一向耶和华认罪说:“我得罪耶和华了!”,就马上得到了神的话,说:“耶和华已经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于死”。可以说,迅速的悔改能带来迅速的赦免。那么,这一事件就这样到此为止了吗?不是的。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就是关于为罪负责任的问题。大卫犯罪,叫耶和华的仇敌大得亵渎的机会,神为了围护他的圣洁和公义,是一定要让大卫为自己的罪负责的。所以神宣告说:“故此你所得的孩子必定要死。”(14下)谁犯了罪就要为自己所犯的罪负责任,这就是神的公义。因此大卫本该死。但是神却宣告说:“你必不至于死。只是你行这事,叫耶和华的仇敌大得亵渎的机会,故此你所得的孩子必定要死。”神说“你所得的孩子必定要死”,这其中包含着几层意思:第一,因为大卫是约的继承者,所以孩子要代替大卫死;第二,人生之痛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神要通过大卫儿子的死使他知道罪的可怕;第三,神的最终目的还是要把我们引向将来要为我们死的大卫的子孙基督。神宣告说:“罪的工价乃是死”(罗6:23,创2:17)因此,“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来9:22,利17:11)因此,拔示巴所生的儿子之死,并不能显明神的圣洁和公义,只是对人类的一种必要的警戒罢了。

神宽容了大卫的罪

因此圣经说:“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旧约时代)所犯的罪”(罗3:25下),也就是说他们犯罪的当时神只是“宽容”了他们。所谓宽容就是说看到了也装作没有看到的意思。神看到大卫犯罪也装作没有看见一样。那么,神这样忍耐到几时呢?圣经继续说到:“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罗3:26上)。“今时”指的是神将自己的儿子作了挽回祭,死在十字架上的时候,圣经说:“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 神的义”(罗3:25上)。神宽容了大卫的罪及旧约时代所犯的所有人的罪,换句话说就是,将他们的罪存留到“今时”。圣经说:“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就是指神将他对存留的这些罪的忿怒全都倾泻到自己的儿子身上,以此来显明他的义。所以说神差拿单告诉大卫说“耶和华已经除掉你的罪”的时候,神的义并没有显明,这只是神宽容大卫的时间。圣经说:“为此,他作了新约的中保,既然受死赎了人在前约之时所犯的罪过,……”(来9:15)也就是说基督为了赎包括“前约之时”即旧约时代的罪而死。因此,我们要铭记:从根本上讲,大卫的罪的问题是不能通过那孩子的死得到解决的,只有通过耶稣基督的死才能得到解决。

那么,难道说大卫的罪没有得到赦免吗?不,大卫的罪已得赦免。但我们不要忘了,只有仰望将来担当新旧约所有罪的基督罪才能得赦免。这就是神设立祭祀制度的目的所在。神要我们通过羊的死,来仰望背负世人罪孽的神的羔羊。

我生在罪孽里生

这一点,神通过大卫所作的诗明确地启示了我们。诗篇第五十一篇的标题中说“大卫与拔示巴同室以后,先知拿单来见他。他作这诗”。此诗中并没有叙述大卫是怎样一时不慎犯的罪,只是告白自己的原罪,说:“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也就是承认自己是完全的堕落,完全的败坏,完全无能的存在。大卫在诗中说:“神呵!求你为我造清洁的心,使我里面重新有正直的灵。”(10)意思是说自己不是需要改造的存在,而是需要被再创造,需要得到重生的存在。

神啊,求你按你的慈爱怜恤我,

按你丰盛的慈悲涂抹我的过犯。

求你将我的罪孽洗除净尽,

并洁除我的罪。

因为我知道我的过犯,

我的罪常在我面前。(1-3)

求你用牛膝草洁净我,我就干净;

求你洗涤我,我就比雪更白。(7)

大卫求神“涂抹人的过犯”,“将我的罪孽洗除净尽”,“用牛膝草洁净我”。因为用牛膝草醮祭物的血洒在身上就得以洁净(来9:19)。但是大卫接着叙述说:

你本不喜爱祭物,若喜爱,我就献上;

燔祭你也不喜悦。

神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

神啊,忧伤痛悔的心,你必不轻看。(16-17)

大卫明白用动物的血无法使自己的罪得赦免。所以他说:“你本不喜爱祭物”。这在当时不能不称之为惊人的觉悟。那么大卫是怎么明白这点的呢?他在诗篇第四十篇中写到:

祭物和礼物,你不喜悦,

你已经开通我的耳朵。

燔祭和赎罪祭非你所要。

那时我说:“看哪,我来了!

我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

(诗40:6-7)

他说神是开通他的耳朵,他才明白的。圣经说“燔祭和赎罪祭非你(他)所要。”这时大卫明白了“原来神想要的是我啊!”所以他说“看哪,我来了!”并且等候神的旨意。那么,这句话又是怎样成就的呢?圣经说:“神啊,祭物和礼物是你不愿意的,你曾给我预备了身体”(来10:5)。神需要的是一个“身体”,以此来显明他自己的义,围护自己的圣洁和公义。这样,通过这一事件得出的结论和得到的恩典就是:

神遮盖大卫的罪

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

这人是有福的。

凡心里没有诡诈,

耶和华不算为有罪的,

这人是有福的。

(诗32:1-2)

要想“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使“耶和华不算为有罪”,只有一个方法,除此之外别无指望。这就是“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中提到的恩典。神竟然遮盖我们的罪,因此就不定我们的罪,这是怎么成为可能的呢?是因为神的儿子已经代替我们被定罪了。这不是仪文。仪文不能遮盖罪,律法只能定罪。这是福音。使徒保罗引用这诗首见证称义教理时,说:“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 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他说:‘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罗4:6-8)大卫和保罗都尝到了因着耶稣基督白白称义之人的福的滋味。冒昧地说一句:假如大卫不犯罪的话,他能在黑暗之中看见如此之灿烂夺目的“基督荣耀福音的光”吗?大卫在漆黑如夜的绝望中明白了,“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凡心里没有诡诈,耶和华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保罗“从前是亵渎 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提前1:13),但是因着比太阳更灿烂的神的大光的光照,“得以在他里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乃是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 神而来的义”(腓3:9)。

大卫所犯的罪是恶,保罗逼迫教会也是恶。但是使恶变为善,以此为契机,将福音启示给了我们。无论是大卫还是保罗,他们都不单单是自己的罪获得了赦免,还在神面前得以称义。这就是“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圣经说:“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 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罗8:28)。

第四单元(16-23)成就父的旨意

“耶和华击打乌利亚妻给大卫所生的孩子,使他得重病。所以大卫为这孩子恳求 神,而且禁食,进入内室,终夜躺在地上。”(15下-16)

这里说大卫“终夜躺在地上”,实际上他是躺在耶和华面前。就这样七天禁食恳求耶和华。那么大卫恳求祷告的内容是什么呢?第一,他知道因为厌恶罪的神是公义的,所以他的儿子必定死。第二,但是这种情况下,作为一个父亲,真是心如刀割一样地痛。第三,在这样的矛盾当中,他开始为自己的罪悔改。第四,最终大卫恳求神——“我父啊,……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

圣经说:“他家中的老臣来到他旁边,要把他从地上扶起来,他却不肯起来,也不同他们吃饭。”但是到第七日孩子死了。“大卫的臣仆不敢告诉他孩子死了。因他们说:“孩子还活着的时候,我们劝他,他尚且不肯听我们的话,若告诉他孩子死了,岂不更加忧伤吗?”(18)“大卫见臣仆彼此低声说话,就知道孩子死了,问臣仆说:“孩子死了吗?”他们说:“死了。”大卫就从地上起来,沐浴、抹膏,换了衣裳,进耶和华的殿敬拜,然后回宫,吩咐人摆饭,他便吃了。”(19-20)孩子死后,大卫所作的第一件事就是来到耶和华的殿里敬拜耶和华,这正是他“听是谁派定刑杖的惩罚”(弥6:9)的体现,这也是一个说“我父啊,……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将一切交托给神之人顺服的姿态。

大卫回到宫里,吩咐人摆饭,他便吃了。臣仆们不理解大卫。这是因为大卫的臣仆的信仰还没有达到大卫的境界,大卫虽然犯了罪,但是“大卫除了赫人乌利亚那件事,都是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一生没有违背耶和华一切所吩咐的。”(王上15:5)神之所以允许“有一根刺加在我(大卫)肉体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击我(他)”,是“免得我(他)过于自高”(林后12:7)。

第五单元(24-25)耶和华爱他

“大卫安慰他的妻拔示巴,与她同寝。她就生了儿子,给他起名叫所罗门。耶和华也喜爱他,就藉先知拿单赐他一个名字叫耶底底亚,因为耶和华爱他。”(24-25)

神又将先知拿单差到大卫那里,但这次是因为神爱大卫。圣经说:“大卫安慰他的妻拔示巴”(24上)。承认了拔示巴是大卫的妻子,并赐给他们一个儿子,其名为所罗门,即“太平”的意思,也就是表明了与神的矛盾得以化解,得以与神和好的意思。但我们要切记,这只有通过为我们作挽回祭的基督的代赎才成为可能。

神“藉先知拿单赐他一个名字叫耶底底亚”。“耶底底亚”就是“耶和华爱他”的意思。这不是单纯的神赐名字这么简单,还意味着神立了所罗门为王位继承人。神曾应许大卫,说:“你要生一个儿子,他必作太平的人;我必使他安静,不被四围的仇敌扰乱。他的名要叫所罗门(即“太平”之意)。”(代上22:8)因为明白了这一点,所以大卫说:“耶和华赐我许多儿子,在我儿子中拣选所罗门坐耶和华的国位,治理以色列人。”(代上28:5)

大卫和所罗门有什么价值和功劳值得神使他们受此大恩吗?难道大卫不是“轻看”神以致犯罪“叫耶和华的仇敌大得亵渎的机会”的罪魁祸首吗?但神竟然向这样的大卫施恩,我们只能说这是神无条件的大爱,是“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的神的恩典。

第六单元(26-31)荣耀不要归与我们

“约押攻取亚扪人的京城拉巴。”(26)

从那个由不义之行而生的孩子死后,到所罗门出生至少要经过两年的时间。然而,以色列和亚扪人的战争就一直持继到这个时候,到这时神才使大卫攻克亚扪的王城即首都。但这并不是重要的问题。重要的是圣灵为什么将这件事放在这儿。因为在征服敌*王城之前有需要优先解决的问题,所以这件事才往后推迟的。那么这个需要优先解决的问题是什么呢?因大卫犯罪“叫耶和华的仇敌大得亵渎的机会”(14),对此神围护他的圣名和他的公义,以及大卫认罪恢复与神的关系(参考诗51:12),这两件事比攻占敌人的王城更重要更应优先解决。这两个问题一得到了解决,元帅约押就差使者去见大卫,说:“现在你要聚集其余的*兵来,安营围攻这城。恐怕我取了这城,人就以我的名叫这城”(28),把荣耀归给了大卫王。这荣誉本应该是归给担当了大卫的罪,也担当了我们所有人的罪的基督的。是的,就此,神要启示我们,无论是大卫也好,约押也好,还是神国建设中所有被呼召的士兵,都不该是为了自己的名誉而战,而首先是要为了“神的国和神的荣誉”而战。诗篇第一百一十五篇对此也有光照:

耶和华啊,荣耀不要归与我们,

不要归与我们,

要因你的慈爱和诚实归在你的名下。

为何容外邦人说:

“他们的 神在哪里呢?”

然而我们的 神在天上,

都随自己的意旨行事。(1-3)

这首诗写于以色列人被掳到巴比仑的受苦时期。他们在此祈求神速速地让他们回去,但是他们却没有祈求神把他们从苦难当中拯救出去。他们认为自己受苦是应当的,但是因此“外邦人说:‘他们的 神在哪里呢?’”(2),使神的名誉受损,为此他们心痛难忍。所以他们为神的圣名和名誉祈求神让他们早日回归。这就是本单元的标题“荣耀不要归与我们”的意义所在。这荣誉“要因你的慈爱和诚实归在你的名下”。这也就是主耶稣所说的“你们要先求他的国和他的义”。圣经说:“我们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也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死。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罗14:7-8)我们为什么要过这样的生活呢?因为主耶稣代替我们的罪而死,并使“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但是我们是否不知不觉把荣誉归向了自己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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