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五种动物,无故杀之伤自身福报,招惹报复
按照道教理论,所有没有长大的动物,所有怀孕抚育幼崽的动物杀之都不吉,而折损幼树嫩芽也是损己福报的事情,但是这五种动物无故杀了伤自身福报,也可能是招惹报复。 道教推崇万物有灵、众生平等、惜爱物命、重生贵生的生命至上精神。主张万物有灵、众生平等、惜爱物命和重生贵生的精神,源于道教认为万物皆禀道而生,故一切蠢茧含灵都禀赋「道性」、天生「有情」。「道性」的根本即本性自然、处物平等、无形无名、运化自如、和谐为一;「有情」的核心是尊重物性、慈爱和同、不思杀念、怜悯众生。 而人类作为万物中的有机部分,其同样禀道而生、本性含情,与万物处于齐同平等、共生共荣的状态。基由这一思想,道教不光十分重视、热爱人类自己的生命,也极为尊重、保护其它所有生命物种,甚至小到「昆虫草木,犹不可伤」的程度。如:《文昌帝君阴骘文》就要求「勿登山而网禽兽,勿临水而*鱼虾」;道教最基本的五戒中的首戒就是「戒杀生」;这与儒家「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而不忍食其肉」的爱生思想是一致的。 一、耕牛 在中国古代,杀害耕牛是要判刑的。而耕牛最辛苦,而牛也极具灵性。在以前的农村养耕牛是要养到耕牛老死,才出卖尸体的,而不是杀了卖肉。 在道教也有四不吃的规矩,其中就有不食牛肉,所谓四不吃指的就是“牛肉、乌鱼、鸿雁、狗肉”,其原因据说是: 1不食牛,因其“善”一辈子吃的是草,挤出的是奶,终生劳作,普济众生,它太辛劳了,不能吃。众所周知,太上老君是骑着青牛出函谷关的,他被关令尹喜留下,才铸就了《道德经》。道经说,牛羊食草,纯善之物也。所以说道家不食牛羊肉,因其“善”。 2不食乌鱼,因其“孝”人们通常说:“乌鱼精最可恶,连自己的亲生子都吃”,但道教说法与此恰恰相反,他们认为:乌鱼一到产卵期,两眼昏花,什么也看不见,只待饿死升天,乌鱼鱼崽最有孝心,宁可自己游入母嘴,给娘充饥,也不能让娘饿死,精神可贵可佳,吃不得。古人一般都不食乌鱼,捉到即放之。道教不食乌鱼,因其“孝”。 3不食鸿雁,因其“贞”鸿雁志向高远,矢志不渝。皆为夫妇后,一心一意,即使一方死亡,另一方也贞守到最后,过“单身”生活。雌雁产卵之时,雄雁在一旁守候,如遇天敌,奋身反抗。失偶孤雁,终生独居,处境凄凉,矢志不渝,不再婚配,精神可嘉,不该吃。道教不食鸿雁,因其“贞”。 4不食狗,因其“忠”古往今来,人们常说:“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终生随主,为主效劳,不可食也。狗是人类至善至忠的朋友,为人类服务,忠心耿耿。所以道教禁食狗肉,因其“忠”。 二、乌龟 道教认为乌龟是有灵性的动物,道教劝善经典《太上感应篇》中明确的说了无故杀龟打蛇有罪! 不过面对外来入侵的乌龟种类,如巴西龟,鳄龟等这些非中国本土乌龟品种,他们来到中国本身就是违背了自然之理,这些外来乌龟会损害中国本地的生态环境,杀之不算无故。(外来物种巴西龟,如果你是当宠物养,请务必不要放生!) 三、蛇 刚才说了道教劝善经典《太上感应篇》中明确的说了无故杀龟打蛇有罪!杀了乌龟有罪,但是蛇只要打了就有罪。 其实蛇在东方文化和西方文化中是很有灵性的动物,而不是邪恶的动物。世界卫生组织组织的标志上就有蛇,这个是古希腊传承下来的文化。 而在东方女娲伏羲是人首蛇神,而蛇在中国古代也被赋予了种种吉祥的寓意。 四、宠物 宠物是主人的宝贝,而杀宠物的多是偷偷的*杀。这种行为不仅仅是盗窃,还是会让主人十分伤心。这种行为不仅仅是偷了东西杀了动物,还影响到了主人,因果极大! 五、燕子 燕子飞来人家是吉祥的事情,但是在今天的城市中很多人觉得这个不好看,于是捣毁燕窝,有的燕窝中还有幼燕,燕子很聪明也很有灵性,面对落在地上的幼燕,成燕多是会围绕着你家发出阵阵哀鸣,想到这种情景,哪怕你不信这些,也希望你可以怜悯一下燕子。 文章精选?四柱八字命理预测网络授课班招生启告! ?我于昨晚去世,走时心如止水....... ?此文无价,连看10遍,大彻大悟! ?福气绵绵的女子面相,看看有你吗? ?人到中年之后,男女别犯这些错! ?当你出现这些征兆,必须赶快忏悔! ?记住这些基本礼仪,你将受益终身! ?老祖宗留下的10句老话,说尽人生百态 ?八仙传说,宁度动物不度人! 据《尚书?吕刑》记载,周穆王在叙述刑法的起源时说:“蚩尤惟始作乱,延及于平民,罔不寇贼鸱义,奸宄夺攘矫虔。苗民弗用灵,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杀戮无辜,爰始淫为劓、刵、椓、黥。越兹丽刑,并制,罔差有辞。民兴,胥渐泯泯棼棼……”这段话的意思是:蚩尤一开始作乱就祸害到了百姓,他的种种行为不仅没有对那些贪婪得像鹞鹰一样的人的嚣张气焰构成预防和打击的效果,反而使他们装出一番虔诚的奉上峰命令架势,更加疯狂的去掠夺人民的财物。所以,九黎族人不听从蚩尤的命令。在这种情形下,蚩尤制定种种严酷的刑罚来威逼九黎族人服从,并美其名曰“这就是法令。”于是,削鼻子、割耳朵、破坏人的生殖器、在人面上刺字等各种严酷的刑罚就开始滥加施行并成为制度了。从此以后,那些贪婪之徒杀人掠夺都有了华美的托词,他们说他们这样做是依法行事。这样,九黎族人才跟着他乱哄哄的干起坏事来。这一段记载给了后世读者一个印象:蚩尤是九黎族的暴君,太平盛世时期倡令作乱的凶顽之徒。如果你有兴趣再读一读其它史籍的话,或者如果你有兴趣还去读一读像《龙鱼河图》、《遁山开甲》等五行、谶纬或者志怪类如《述异记》等古代典籍的话,你会发现蚩尤的形象几乎被定格了:暴君、乱贼、贪婪凶顽之徒,一句话,这是一个绝对的反面形象。也许与“暴君、乱贼、贪婪凶顽”有关吧,在上述典籍中,蚩尤的形象又是那么怪异:“铜头铁额”、“八肱八趾”、“人身牛蹄,四目六手”、“食沙石子”。不仅如此,就连“蚩尤”这个名号也是怪怪的:《广雅释诂》:“蚩,乱也。”《方言》:“蚩,悖也。”又说尤,同由尤,是人肚子里一种虫;“蚩”、“尤”合起来意思就是一种行为悖乱的虫子,这自然是人们一句字义望“字”生义的结果。如果说《龙鱼河图》、《遁山开甲》、《述异记》等典籍是因其本身怪异而有意塑造蚩尤这样的怪异形象的话,人们望字生义而诠释蚩尤名号的意义则有明显的歧视、贬损、嘲讽等负面意义。那么,人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这里要说一段重复的话。我在《从史籍中看炎帝和*帝》中说过这样一段话:“司马迁采信《大戴礼记?五帝德》、《大戴礼记?帝系》的记载和观点,以*帝为五帝之首,实际上就是以*帝为尊,也就是以*帝为正统,自然,举凡与*帝所言所行所思相悖的就是非正统的,也就是非正义的了。用春秋笔法来记载和叙述非正统、非正义人物的历史,自然就要将炎帝对子氏族部落的征伐活动斥之为‘侵凌’了。”《大戴礼?用兵》把蚩尤说成是“庶人之贪者也。及利无义,不顾劂亲,以表厥身。蚩尤愍欲而无厌者也。”这是一种很有代表性的意见,由此推而广之,蚩尤与*帝有过敌对行为,而且,很有可能,终蚩尤一生,他与*帝只有敌对,没有合作。所以,人们在评述蚩尤的种种行为及由此而来的功过是非时,也受这种意见支配,并且,较之于评述*帝的其他曾经有过敌对关系的对象,其批评、贬斥的主观态度又更为显著。司马迁是这样,其他古代史学家也是这样。 《史记?五帝本纪》说:“蚩尤作乱,不用帝命,于是*帝乃征师诸侯,与蚩尤战于逐鹿之野,遂禽杀蚩尤。”这一段话暗合了蚩尤是暴君、乱贼、贪婪凶顽之徒的形象,也似乎印证了《尚书?吕刑》的记载。但是,它给人留下的悬念实在太多了。 《史记?五帝本纪》在记载*帝为建立统一的国家雏形所进行的一系列战伐活动,重点记叙三场战争:降服炎帝氏族部落的阪泉之战,平服蚩尤的涿鹿之战,安定北方的北逐荤粥之战。人们不禁要问:司司马迁为什们要单单叙述这三场战争呢? 阪泉之战促成了*帝、炎帝氏族部落联盟的产生,奠定了一个统一的国家和民族雏形的基础,为人类社会迎来了文明的曙光,它的意义深远,值得一记;炎*氏族部落联盟剑指北方少数民族,发动北逐荤粥的战争,在安定北方的同时,彰显了新兴氏族部落联盟在*事、*治、经济等方面的综合实力及影响,在坚决打击敌对势力之余,震慑了其它潜在的敌对和分离势力,其*治意义胜过*事意义,是炎*氏族部落联盟共同维护和巩固统一民族和国家雏形而进行的一场宣传战,意义非凡,也值得一记。那么,涿鹿之战为什么也值得一记呢?我们不妨先在史籍之外的典籍中来搜寻有关线索: 《山海经?大荒北经》说:“蚩尤作兵伐*帝,帝乃令应龙攻之冀州之野,应龙畜水,蚩尤请风伯雨师纵大风雨。*帝乃下天女日魃,雨止,遂杀蚩尤。”《龙鱼河图》说在涿鹿之战的初期,*帝“遂不敌”蚩尤,“乃仰天而叹,天遣玄女下授*帝兵信神符”,在天神的帮助下才制服蚩尤。《*帝玄女战法》说:在涿鹿之战中,“*帝与蚩尤九战九不胜。”最后在仙女的帮助下才战败蚩尤。《玄女兵法》则说:“*帝攻蚩尤,三年城不下。”注意,这里说“九战九不胜”、“三年城不下”,以至于或交战双方都比拼神力,或*帝一方的神灵暗中相助,这才取得胜利,无非是说蚩尤是很强大的对手,其战斗力不亚于*帝,甚至比*帝还要高强,因此,仗打得惨烈,赢得艰难。这是涿鹿之战值得一记的原因之一。 史籍《逸周书?尝麦解》有这样一段记载:“昔天之初,诞作二后,乃设建典。命赤帝分正二卿,命蚩尤宇于少皞,以临四方,司__(缺两个字)上天未成之庆。蚩尤乃逐帝,争于涿鹿之阿,九隅无遗。赤帝大慑,乃说于*帝,执蚩尤,杀之于中翼。以甲兵释怒,用大正顺天思序,纪于大帝,用名之曰绝辔之野。”这段话的意思是从前,天下还没有安定的时候,上天降生了炎帝、*帝两个圣人,他们降生之后,才开始定制的制度、建立章典,并按制度、章典治理天下。在这个过程中,*帝授命炎帝分派两个官员去管理地方事宜,炎帝就让蚩尤去少昊氏的故地山东任职。可是,蚩尤却在那里兴兵作乱,驱逐炎帝,炎帝大败而逃,蚩尤一路紧追,一直追到涿鹿,并进行了更为激烈的交战。炎帝非常害怕,只好先*帝求援,*帝就出兵与蚩尤作战,最后,将蚩尤战败,并把战败的蚩尤杀死在冀州一个叫“绝辔之野”的地方。 这段记载可以补充司马迁上述记载的缺漏,它交代了涿鹿之战发生的原因和大致经过:蚩尤氏族部落归属了炎*氏族部落联盟,在职务上,蚩尤是炎帝的直接下属;当炎帝奉命委派两个官员去管理地方事宜时,炎帝作出了让蚩尤一同去山东赴任的安排,而炎帝自己也在山东一带,这说明炎帝和蚩尤除职务上的上下级关系之外,可能还有其它特殊的关系,这为蚩尤到山东以后,积蓄力量,整*备武,最后,举兵驱除炎帝创造了机会;蚩尤举兵驱逐炎帝,并把炎帝打得大败,这说明蚩尤拥有一个强大而又有实力的集体,即氏族部落,而蚩尤则是这个氏族部落的首领;*帝让炎帝派蚩尤去山东赴任,也就是让蚩尤氏族部落迁徙到山东去,对于蚩尤氏族部落来说,这是被迫背井离乡,这应该是导致蚩尤举兵逐炎帝的主要原因;涿鹿之战分两个阶段,前一个阶段是蚩尤逐炎帝,后一个阶段是炎帝联合*帝共同战胜蚩尤,在形式上是氏族部落联盟平定子氏族部落的叛乱,属于平定内乱的战争。 涿鹿之战是一场平定内乱的战争,它的发生时期很特殊,因此,意义非同一般:涿鹿之战发生在炎*氏族部落联盟建立之初,也就是一个统一的国家和民族雏形形成初期,平定这样的叛乱直接关系到了这个统一的国家和民族雏形的存亡和发展。这是涿鹿之战值得一记的主要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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